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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:

二婚 婚姻介紹

辦理跨國(境)婚姻媒合服務

國內未婚 婚姻介紹

提供跨國婚友相親媒合對象之基本資料及諮詢

長青組

提供諮詢跨國(境)婚姻媒合流程、解說相關法令

傳統的媒人介紹

協助外籍家庭之生活適應的溝通、協調輔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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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流程:

  1. 說明婚姻媒合可能發生的問題。
  2. 提供7日契約審閱期
  3. 簽約時,提醒當事人、若媒合未能成功或媒合成功後當事人悔婚,將依契約第21條處理。
  4. 簽訂書面契約(簽約時,請當事人確實填寫契約書【附件一】之個人資料並收代辦費。
  5. 請當事人提供其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、學歷證明、個人收入證明、良民證等個人資料。
  6. 依據當事人填寫的個人資料及其提供的證件進行查證。
  7. 提供當事人資料給境外地區媒人,安排相親。
  8. 安排到境外地區地區相親的相關手續:包含相親日期、相親的對象、代訂機票、飯店等事宜。
  9. 陪同受媒合人到境外地區相親。
  10. 媒合成功後,依據被媒合當事人提供的個人資料與證件對被媒合當事人進行查證。
  11. 對等提供當事人及被媒合當事人的個人資料給雙方。
  12. 辦理結婚登記等事宜。
  13. 陪同當事人及其家屬探訪親家、送金飾及禮金。
  14. 拍婚紗照及舉辦婚宴。
  15. 協助當事人申請被媒合當事人來台團聚。
  16. 協助並陪同辦理被媒合人來台面談、到海基會驗證結婚證書等事宜。
  17. 本案結案。
  18. 協助提供跨國婚姻家庭之生活問題溝通、協調、輔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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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議之處理流程:

  1. 與受媒合當事人溝通、了解問題之癥結點。
  2. 查證問題之癥結點於契約是否有約定,若有,依契約之約定執行,若契約無約定,則雙方溝通以取得最大共識。
  3. 在本會能力範圍內,盡量協助受媒合當事人的解決問題。
  4. 若仍無法取得共識,將依依鄉鎮市調解條例尋求設置於鄉、鎮、市(區)公所之調解委員會之主管機關調解。
  5. 若還是無法調解,尋求民事訴訟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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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資料保護之保管流程:

  1. 每位當事人自提供契約審閱期起,即建立其個人檔案,除了記錄洽談日期及內容、媒合進度外,其提供的個人資料,亦歸檔保管。
  2. 在媒合過程中,本會工作人員當事人之查證、記錄,皆須簽名並註明查證日期。
  3. 基於保護個人資料,本會設有檔案櫃,存放當事人及被媒合當事人個人資料,由專人建檔保管,客戶之個資超過十年,即予銷毀。
  4. 取閱當事人之個人資料,需填寫調閱紀錄簿及調閱緣由,並經主任同意,由保管檔案者蓋章,以保留調閱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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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地址:台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一段109號